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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舞蹈之母――玛莎格兰姆诗黛

你首先注意到的是那张面孔,一张惨白的痛苦面具,眼睛部位是两个黑洞,嘴唇是一抹简单的红色斜线,颧骨高耸如天。即使玛莎?格兰姆在她96年的岁月里不曾做过其他值得称道的事情,光凭那张脸大概就不会被遗忘。不过她还创作了与那张脸相配的舞蹈――――她那比例奇特的短腿身躯,与她隐秘心灵的苦痛和孤寂,交织出刺目、有棱有角的幻想。一名评论家挖苦说,如果格兰姆生育的话会生出个方块来;然而,她成为美国舞蹈之母。

格兰姆绝不是第一个脱掉脚尖舞鞋,打破19世纪芭蕾舞严格传统的舞者。19世纪10年代及20年代的美国多的是理念相同的年轻女子(现代舞崛起时可说是女人的运动)。但是真正能风行,成为战后现代舞基石的,要属格兰姆独创的技术――――激烈的骨盘收缩,粗野的“地板动作”,震惊了那些认为真正的舞者理应跃入空中的人。今日在全球各地的工作室都经常教授她的作法,但是你不需要学过或看过她的舞蹈,才会受其影响,格兰姆的方法已成为每一位当代舞者所呼吸空气的一部分。

1894年,格兰姆出生于宾州的艾利根尼,14岁时随家人搬到加州。3年后,她观赏舞蹈先驱露丝圣丹尼斯在洛杉矶举办的舞蹈表演。那是格兰姆生平看到的第一出舞蹈,她大受震撼;1916年她进入丹尼斯华,那是圣丹尼斯与其夫泰德史华共同主办的学校与舞团。对一名立志当舞蹈家的人而言,已为时甚晚,但是22岁的格兰姆找到了自己的命运。

在丹尼斯华呆了7年之后,格兰姆搬到纽约市,开始单飞,举行独舞表演,并于1929年成立了自己的舞团。为了筹措资金,她在无线电城音乐厅的开幕典礼上跳舞,也当过皮衣模特儿,后来还开课指导贝蒂戴维斯及格雷哥莱毕克等演员的举手投足。(演员李察潘宣称,在银幕上死亡时,他只需做一个格兰姆式的应声倒地动作。)但是没有任何事可以让她偏离她所认定的神圣使命:用动作“画出心灵的图像”。她写道:“上帝的驱策流遍我全身,是我生命的目的。”她深信不疑,其他人也这么相信,部分归因于她个性中如飓风般强大的力量――――格兰姆舞团一直与宗教有令人不安的相似处,而这名编舞者就是大祭司―――不过主要是因为她 总是说到做到。

格兰姆在40年代明确塑造出自己的风格,10年间连续不断地快速创作出充满焦虑的舞蹈剧系列――――遍布象征意味的舞台布景是由雕塑家野口勇所设计,著名作曲家亚伦柯普兰与撒姆尔巴伯等人负责撰写配乐――――如今她的名声主要就建立在这些舞剧上。《心之穴》(1946年)是她改编自古希腊神话的许多现代创作之一,包括一段骇人的独舞――――因憎恨而疯狂的米底亚把自己的内脏吞下去――――大概是格兰姆最耸动的戏剧性表演,也是一出让所有看过她演出的人能清晰回想起的舞码,似梦魇般。

编舞家安东尼都铎曾这么问格兰姆:“你希望别人如何记得你――――是舞蹈家还是编舞家?”她回答道:“当然是舞蹈家。”

尽管她一心希望,格兰姆却不太可能在世人心目中留下舞者的形象,至少不是十分清晰:记录她的影片少之又少,而且大都是简陋的摄影术。她所编的舞蹈大多无法持久,尤其是与无可匹敌的新古典芭蕾大师乔治巴兰钦以及她的变节门生泰勒与库宁汉的作品相较之下。顶多只有6出舞码,特别是《心之穴》与《阿帕拉契之春》(1994)――――她光彩四射地创作了一场美国拓荒者的婚礼――――似乎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即使格兰姆问题重重的舞团有朝一日关门大吉,她的舞作也不再公开演出,无疑她也一样会被人们记得,因为她投下的影子还是那么长。她发明了现代舞吗?没有,但她成为现代舞的代表,态度倨傲,但令人叹为观止,而且似乎永远不变。她曾说:“舞台的中心就是我所在之处。”现在依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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