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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民间舞蹈创作的“三要素”

民族民间舞蹈的创作,主要表现在:内容上要有民族精神和时代气息;形式上要突出民族特点和审美情趣;风格上要有地域特色和新的韵律。只有这样,才能为民间舞蹈赋予新的生机,才能适应当今人民群众审美意识的提高和审美趣味的多样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要。

第一要素:内容上要有民族精神和时代气息

民间舞蹈创作要突出时代主旋律,要着力塑造当今新的人物形象,反映广大群众的理想、愿望、思想和情感。为此,我们要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了解和掌握群众感情脉络的审美意识的变化及要求,使我们的作品具有时代气息和民族精神。否则,我们就会脱离群众,脱离生活,作品也难以引起观众的共鸣和产生应有的艺术效果。

人类文明社会的进步,必将与旧的意识、习俗和审美观点产生强烈的碰撞,这就要求我们善于辨别哪些是应该摈弃的,哪些是应该进一步弘扬的。只有内容、审美意识的出新,才能体现观念的更新。驰名中外的安塞腰鼓在民间舞蹈出新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激越的感情、恢宏的场面、铿锵的节奏、磅礴的气势,再现了华夏民族的精神风貌;粗犷奔放、潇洒刚健的表演,塑造出当今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陕北小伙子们敢于拼搏、敢于斗争的英武形象,给观众以巨大的鼓舞和激励,彰显了民间舞蹈所具有的艺术魅力。如果不将原有的民间腰鼓加以提炼、加工和规范、提高,而是原模原样地搬上舞台,就很难达到今天这样的艺术效果。因此,在内容、审美意识出新,观念更新的同时,把握民族民间舞蹈艺术的基本倾向以及这种空间的内在凝聚力和时间上的统一,便构成了艺术精神的内容。这种精神是民族民间舞蹈艺术的基本构成,是古往今来的优秀民族民间舞蹈传统的反映,体现了民族民间舞蹈艺术发展的现实和未来。

总之,我们要以新的观念,对民族民间舞蹈进行认真学习和深入研究,并赋予它以新的内容、新的思想、新的感情和新的艺术精神,这样,才能使其富有民族精神和时代气息。

第二要素:形式上要突出民族特点和审美意识

民间舞蹈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一种艺术,也是民族的思想、情感、习俗、观念等艺术化的形象反映。曾有专家指出:“舞蹈决不能离开民族意识而存在。”因此在研究民族民间舞蹈的过程中,应将每个民族舞蹈的特征与民族的审美意识相结合,熟悉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的情趣以及有关思想信仰、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及历史和文化背景等,从而把握民族舞蹈自身的特征。

丰富多彩的民族舞蹈长期活跃于民间,世代流传。从原始氏族社会舞蹈活动开始,民间舞蹈便以其自娱自乐的群体(集体)方式,表现劳动者进行狩猎、捕鱼、耕种等劳动和部落之间战争的生活,以及祭祀占卜等功利目的。原始社会的先民们在文字语言还不够发达的时候,往往突出歌舞艺术,以表达彼此的感情,因而一动感情就不知不觉地手舞足蹈起来,使舞蹈成为一种表达情感的形象化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民间舞蹈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经过无数艺人和广大群众的创造,形成了具有鲜明民族风格的传统舞蹈形式。如汉族的秧歌是极为常见的形式,通过扭、摆、走、跳的动律特色和丰富的队形变化,展现出人们欢快、喜悦的情绪。每逢春节和喜庆之时,许多群众往往情不自禁地扭跳起来,简洁的动律、欢快的节奏、激越的情感、多变的队形,使人们产生欢乐的情绪和强烈的参与意识,成为无数人同歌共舞、宣泄各自感情的独特表现形式。藏族锅庄舞的特点是边歌边舞,每首曲子都配以舞步,先慢后快,歌词内容多表现自然景物和男女爱情等。通过高亢的曲调、抒情的动作和丰富的内容,表现了藏族人民诚实、奔放的性格特征。可以说民族舞蹈再现了人们在劳动中对生活、对事物的感知所引发的一种特殊感受,表露了人们心中的意象。通过舞蹈特有的本体,通过婀娜多姿的舞蹈语言所塑造的人物形象,形成了一种视觉与听觉有机结合的时空变换艺术,以表达民族的思想、情感、理想、愿望和传统的审美意识。古人所说的“观其形而知其德”便是对舞蹈的功能与作用进行高度概括后的总结。

随着社会的前进,舞蹈创作更加丰富多彩。不论它反映的思想内容具有何等的深度,但其形式决不能脱离民族特色和民族的传统审美情趣。只有生动的思想内容与完美的艺术形式相统一,才能生动形象地表现人们的理想、愿望以及所具有的欢乐与痛苦,并力求使民间舞蹈在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上得以发展和提高,进而成为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艺术作品。

第三要素:在风格上要突出地域特色和新的韵律

如何给民族民间舞蹈注入现代意识,除了在内容上突出民族精神和时代气息,在形式上具有民族特色外,关键还要做到语汇的出新。近几年已有不少舞蹈工作者做了尝试,他们把现实生活中得到的感触所引起的种种表象,通过自己的情感和想象,变成创造性的思维,即由各具体表象进行组织安排和艺术加工,运用现代的思想观念和艺术技巧、手段创造出具有时代特征的艺术作品。这使得我国民族民间舞蹈从理论研究到舞蹈作品创作,都有了一个突飞猛进的发展,使我们看到了民族民间舞蹈的艺术风采和鲜明的时代气息,看到了中华民族民间艺术不断超越和延伸的希望。

我编写的舞蹈《闹洞房》(在陕西省第二届艺术节中获编导一等奖、演出一等奖),创作的意念最初来自陕南民间舞蹈《小场子》的启示,我很想把这个形式独特、地域性很强的民间舞蹈(两人在不到一平方米的方桌上表演)搬上现代舞台。刚开始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要充分表现传统的程式和技巧,把原来人物的一旦一丑变成现代人的一男一女,把在方桌上表演变成在舞台上表演,草帽圈、扇子的道具不能变,边唱边跳的程式不能变,唯一能变的就是人的服饰和唱词内容。这种临摹方式我很不赞赏。二是人物、表演程式都可以变,但最终效果还应该让人感到这是民间舞蹈《小场子》,并且要保留老艺人的原貌。这种要改又不许改的观点,让我感到无比困惑。最后还是几位老师的教导开阔了我的视野,即:给民间舞蹈注入现代意识,大胆地创新、突破,让传统的民族舞蹈为现实服务。有了这个立足点,就要进一步去研究现代人的审美情趣和熟悉他们的生活。

“闹洞房”是我国人民的一种不分区域、不分层次的民俗活动,浓郁的民族风味、欢快热烈的气氛、诙谐有趣的嬉闹,表现着人们对爱的喜庆,对美好未来的向往。“闹洞房”既是传统的,又是当代的一项民间喜事活动。而我们需要的是:通过表现“闹洞房”的生活来反映现代青年的风貌。我联想到了很多“闹”的情景,于是,我构思了舞蹈《闹洞房》的结构。农家小院、花香月圆,一对新人在洞房里含情脉脉,一段抒情的双人舞将人们带入充满喜庆的洞房之中。一群山村小伙、姑娘们在窗口偷看,这群纯朴的青年如痴如呆、情不自禁地冲进房内嬉闹。洞房中出现了热闹、欢快的群舞场面,新郎新娘满怀喜悦忙着给大伙散糖。在众人的要求下,两位新人给大家表演精彩迷人的节目:吃苹果、摸新郎、坐花轿、跳迪斯科、小场子等。调皮的年轻人抬来了桌子当花轿,先是把新郎新娘扣在桌下,接着又把他们撂上桌面,一段“小场子”跳完之后,众人要新郎新娘当面接吻,当新娘用扇子挡自己的脸时,新郎急切、神秘地将新娘亲吻一口,新娘羞得无地自容,在众人的欢笑嬉闹中,舞蹈达到了高潮。最后,在午夜尽情的欢笑之中,新郎手拉着新娘,拼着气吹灭了灯(运用切光产生“黑”的效果)。舞蹈在无音乐、无灯光之中结束,恰到好处地留给观众很多联想。舞蹈结构出来后,舞蹈语汇该如何表现呢?我又进一步研究了安康民间舞蹈“小场子”的表现形式,将“小场子”舞蹈中的风格、特点、传统技巧,即颤、抖、扭、摆等提炼成几种基本动律,然后根据内容再进行夸张、变形和发展。用“颤”“抖”的组合表现欢快和喜悦,用“扭”“摆”表现力和含羞,这种舞蹈造型的夸张和内在情感的宣泄恰到好处地表现了现代农村青年对美的追求和爱的向往,展示出现代人体运动和别具一格的舞蹈技巧,给人一种既是传统的,也是当代的,既是通俗的,也是高雅的全新的形象,使舞蹈很快与不同经历、不同层次的观众产生共鸣。

实践使我体会到:搞民间舞蹈创作,首先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它的取材主要来自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人们的生活动作往往都会有地域和民族的个性文化特质,只要我们勤于捕捉、勇于突破、善于创新,把握好民间舞蹈艺术创作的“三要素”,就一定会编排出好的舞蹈作品。我国的民族民间舞蹈从有程式到无程式,从传统意识到现代意识,从现代人的生活到现代人的审美情趣,从区域性到民族性,从创作意识到表演意识,从民间风俗到现实生活,从舞蹈学科到综合学科,都需要进行全面的研究和创造。创造―实践―再创造―再实践,这种人类意识的实践活动,不断建立起一种新的民族民间舞蹈,创造出新的人物形象和表现形式。我们既要保留民族民间舞蹈的精华,又要超越民族民间舞蹈的局限,使民族民间舞蹈随着人类现代意识的延伸而发展。

(实习编辑:庞云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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