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舞蹈学校 > 正文

2010年四川音乐学院本科省内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一所专业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教学成果显著的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高等音乐艺术院校。

2008年,在全国高校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

学院分为校本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和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两个校区。下设有作曲、钢琴、管弦、现代器乐、声乐、合唱、民乐、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戏剧、传播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歌剧与艺术管理、数字艺术系和成人教育中心、音乐附中、艺术附中、成都美术学院、国际演艺学院、通俗音乐学院及绵阳艺术学院(独立学院),共计22个专业教学院系,125个专业方向。

学院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音乐学和美术学各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于2009年开始与四川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文学与音乐传播学博士生。

学院占地1156亩,在校生12000人。学校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400余人,其中教授109人,副教授276人。享有国务院津贴专家9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7人。拥有固定资产12亿元。拥有文献丰富的图书馆、校史馆、陈列馆和声像馆。

学院以其优良的学风和高水平的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了万余名各类专业人才。我院师生在国际、国内相关比赛和评奖中,共有5086人次获得各级各类奖4687项(其中国际奖553项,国内奖4134项)。获有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文化部科研发明奖两项。省级科技奖近20项。为我国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重大贡献,获国家教育部、中宣部、团中央授予的奖项达17项。

学院的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和支持。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温家宝、李鹏、李岚清、周永康、曾庆红、曾培炎、杨汝岱等先后莅临我院视察,听取学院发展汇报,观看我院师生的汇报表演,并与师生们亲切座谈、联欢。中央领导对我院的办学成绩、办学特色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强校之梦,缘于报国之情。四川音乐学院现已形成学科齐全,规模适度,综合协调的办学格局。全院师生员工围绕“同心同德,乘势而上,早日建成‘四川音乐艺术大学’”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培养目标

培养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人才,各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创作、演唱、演奏、音乐理论研究、音乐编辑、舞蹈表演与教育、歌剧表演、美术教学与创作、绘画、艺术设计、游戏设计与制作、空间规划与设计、戏剧表演、影视表演、传媒、群众文化教辅等工作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大专院校及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

 

三、招生专业

(一)本科层次各专业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钢琴专业可同时兼报竖琴)、提琴制作12000
游戏设计与制作、新媒体(音频与视频)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插图设计与制作、数字空间规划与场景设计12000
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歌舞
指挥、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钢琴调律、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钢琴专业可同时兼报竖琴)、提琴制作、二胡、琵琶、笙、唢呐、竹笛、扬琴、古筝、柳琴、古琴、中阮、民族低音(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含民族、西洋打击乐)、萨克斯、古典吉他、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钢琴伴奏(声乐艺术指导)、音乐舞蹈12000(成都市新生路6号)校本部12000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旁)戏剧影视表演12000传播艺术系电视节目制作12000数字艺术系游戏设计与制作、新媒体(音频与视频)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插图设计与制作、数字空间规划与场景设计12000通俗音乐学院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歌舞12000现代流行舞蹈国际演艺学院影视表演、电影电视配音17000主持与播音主持与播音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成都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装饰绘画艺术、环境艺术设计12000动画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注: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专业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

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四、报考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文考报名

凡愿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考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

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音乐类)

1、考生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于2010年3月7日至3月8日到我院校本部(省考试院统一设置的专业考点)进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可单报或兼报“音乐学(音乐教育)及音乐舞蹈类”和“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其中“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最多可选报二个(限二个)考试类型不同的专业。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并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

3、凡报考我院音乐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必须在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六、专业考试

3月10日下午15:00点左右公布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同时考生熟悉笔试考场。3月11日至3月13日进行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各专业笔试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情况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3月14日至3月20日进行各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生所报专业的面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本人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考生面试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则以考务办公室临时调整的时间为准)。

凡不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竖琴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一)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

1.视唱练耳专业:①视唱练耳(一)20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乐理、和声各占50%);③钢琴演奏100分(曲目自选1首)。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二)4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乐理、和声各占50%);③乐器演奏60分[演奏器乐作品一首(曲目自选,最好是钢琴演奏)];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

 

3.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二)40分;②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乐理、和声各占50%);③钢琴演奏6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指挥法200分[乐队指挥:指挥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合唱曲一首;合唱指挥:指挥合唱曲2首,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曲目自选,自带曲目录音带或双钢琴伴奏人员)]。

 

5.音乐学(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60分;②中外音乐史基础120分[参考书目: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部分(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出版)];③民族音乐基础100分[参考书目:肖常纬编著《中国民间音乐概述》(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国民族民间音乐”部分(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出版)];④命题作文120分(800—1200字)。

 

6.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现代音乐文学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面试100分(演奏或演唱一首自选曲目);③音乐基础知识200分[参考书目: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出版)]。

 

7.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面试100分[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声乐:限美声、民族唱法,自选歌曲两首;器乐: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③艺术基础知识200分(参考书目:左家奇主编《简明艺术欣赏教程》,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8.钢琴调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钢琴与钢琴调律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张琨著《钢琴的调律及维修》,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③乐器演奏100分[演奏(钢琴、西洋管弦乐器均可)自选乐曲一首]。

 

9.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提琴与提琴制作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英)克里斯·约翰逊,罗伊·考特诺尔著《小提琴制作艺术》,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③提琴演奏100分[演奏(小、中、大、低提琴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10.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

 

11.歌剧表演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300分(美声唱法:作品两首,其中一首须为歌剧选曲;民族唱法:作品两首,其中一首须为中国民歌);③舞蹈片段、朗诵100分(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不超过3分钟,风格不限;朗诵:自备作品背诵,不超过3分钟)。

 

12.民乐(二胡、琵琶、笙、唢呐、竹笛、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民族低音)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3.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4.钢琴伴奏(声乐艺术指导)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钢琴演奏30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演唱1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

 

15.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6.双排键电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奏400分[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7.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管乐: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打击乐: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或两种以上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

 

18.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弦乐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竖琴:演奏音阶、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难度练习曲》或《Bochsa(伯萨)练习曲》中任选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钢琴专业考生可同时兼报竖琴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与钢琴专业相同)。古典吉他:演奏音阶、双音、轮指练习曲各一首,自选乐曲两首]。

 

19.音乐剧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200分(准备两首歌曲,其中一首须为音乐剧选曲;限美声、民族唱法);③舞蹈片段100分(自备CD伴奏带,不超过3分钟,风格不限);④表演50分(命题表演);⑤语言50分(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

 

20.声乐(通俗唱法)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21.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演唱2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③舞蹈片段200分(自备CD伴奏带,不超过3分钟,风格不限)。

 

22.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00分;②流行器乐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钢琴、合成器、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欧美、中国风格乐曲各一首;即兴伴奏一首流行歌曲。其它流行乐器: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二)音乐学(音乐教育)及音乐舞蹈类专业

23.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60分[视唱20分,练耳80分,乐理60分];②声乐12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12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24.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80分[视唱10分,练耳40分,乐理30分];②声乐6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6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④舞蹈表演1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⑤形体100分(软开度、力度等)。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练耳(一)(视唱练耳专业):(1) 视唱:2至4个升降号,含变化音与转调的单声部曲调,自备带伴奏视唱一条(自弹自唱)和二声部曲调一条(弹一声部,唱另一声部);(2) 练耳:听写单个**(密集或开放排列的三**、七**原位及转位)、单声部曲调、二声部曲调、**连接(含正副三**、SII7、D7原位及转位)。(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80%)。

 

视唱练耳(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1) 视唱:2至3个升降号,含变化音与近关系转调、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2) 练耳:听写音组,大、小、增、减三**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单声部曲调。(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80%)

 

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现代音乐文学、公共事业管理、钢琴调律、提琴制作、声乐(含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合唱、流行歌舞、音乐剧、歌剧表演、民乐、钢琴、钢琴伴奏(声乐艺术指导)、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管乐、打击乐、弦乐、流行器乐、音乐学、音乐舞蹈专业]:(1)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2) 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大、小、增、减三**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3)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

 

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22)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考试类型1-9)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0-22)的“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音乐学及音乐舞蹈专业:(考试类型23-24)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三)表演类专业

25、【戏剧影视表演、影视表演、电影电视配音】各专业: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四)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26、【播音与主持、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各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五) 舞蹈表演类专业

27、【中国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与教育、中国舞表演与教育、现代流行舞蹈】各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A。摹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六)编导类专业

28、【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电视节目制作、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①影视片分析(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等。笔试);②编写故事(笔试);③编导创意(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结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注:凡报考以上各专业(考试类型25-28)的四川考生,均须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3月16日至3月17日上午专业报名,3月18日下午公布分组名单和考试时间安排,3月19日至23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其中编导类专业3月20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

(七)美术类专业

 

29、【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码媒体设计);绘画(中国画、油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服装化妆设计);动画[卡通艺术、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游戏设计与制作、新媒体(音频与视频)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插图设计与制作、数字空间规划与场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①素描:静物或人物;②速写:人物动态;③色彩:风景或静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注:凡报考以上美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须按省考试院划定的片区参考。成都考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自贡考点: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新校区);绵阳考点:绵阳师范学院;乐山考点:乐山师范学院;南充考点:西华师范大学(新校区);达州考点:四川文理学院老校区。3月26日专业报名,3月27日上午看考场,3月27日下午至3月28日专业考试。

 

七、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八、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根据艺术专业的要求,对思想品德的考核和身体健康的检查要做到客观公平,防止弄虚作假。

 

九、录取办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音乐新闻与评论、现代音乐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电视节目制作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此外其他各专业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十、注意事项

(一)“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独立学院)”招生相关要求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网址:http://www.cymyadc.com/   咨询电话: 0816—6357996

 

(二)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到省考试院统一设置的各类专业考点报考。

 

(三)“视唱练耳及乐理(三)”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自负其责。

 

(四)凡报考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音乐剧、歌剧表演、音乐教育、音乐舞蹈等专业的考生需自备伴奏用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人员;考生是否须检查发声器官,由主考教师在专业考试期间根据考生具体情况确定。

 

(五)单科要求:成都美术学院的本科各专业均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专科各专业不低于40分。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传播艺术系的广播电视编导(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音乐新闻与评论、现代音乐文学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六)身高要求:舞蹈系各专业女生须达到1.62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5米以上(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歌剧表演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音乐剧、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女生须达到1.63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各专业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八)我院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境外学生(留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和留学生招生简章)。

 

(九)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十)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将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二)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四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5月4日至5月5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6日至5月10日期间,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查询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十四)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文化、专业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十五)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旅费和体检费一律自理。

 

(十六)本简章供四川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电  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  85430284(传真电话)学院主页:http://www.sccm.cn

舞蹈QQ群

发表评论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