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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河北体育学院舞蹈学专业方向招生简章

河北体育学院2010年舞蹈学(健美操、体育舞蹈)专业方向招生简章

河北体育学院由原国家教委正式批准建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体育院校。

 

一、办学类型及性质:国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报考条件:符合河北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三、招生省份、专业、学制、层次、计划、学费:


体育舞蹈

若国家(河北省)统一调整学费、住宿及公寓管理费收取标准,按新收费标准执行。以《河北体育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中的标准为准。

 

四、学历证书、授予学位: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河北体育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五、招生办法、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

2、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且合格;

3、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按要求填报了我院;

4、录取原则:按我院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专业测试报名程序:

1、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

 

2、2010年1月13日至22日,登陆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主页http://211.81.176.21/zsxx,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测试现场不再进行补报名。

 

3、交费办法:1月29日至2月10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测试考试费200元。学校代码:7100428。个人交费号:《报名回执》上“报名序号”。逾期未交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测试现场不再进行补交费。

 

建行以外的金融机构汇款时,收款单位:河北体育学院,开户银行:建行石家庄裕华西路支行,银行账号:13001618803050506257,开户银行代码:105121061025,交费时,注明考生姓名及报名序号。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3993529。

 

4、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河北师范大学社会体育(健美操、体育舞蹈)专业测试在河北体育学院举行,两校共同使用统一的专业测试成绩。详见河北师大招生简章。

 

七、专业测试安排:

 

1、专业测试时间:


 

2、考生持《报名回执》、银行交费收据、《报考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3、专业测试地点:河北体育学院院内

 

4、专业测试内容、分值:


芭蕾基本技术组合

(40分)

自编成套动作

(30分)

抽选舞种

(20分)

5、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1)自编动作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或无法播放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中,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允许重做。

(3)健美操考生必须身着健美操比赛服或紧身服。

  体育舞蹈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时必须穿紧身服,专项测试时必须穿体育舞蹈训练服,舞系更换之间不需更换舞鞋与舞服。

(4)考生服装上不得有队名、地名、号码等标志,不得佩带任何装饰物;不得化妆,不得留奇异发型,不得烫、染头发,长发扎或盘于脑后,不得佩戴头饰、耳环、手镯、项链等饰品,不得纹身,不得在皮肤上粘贴任何妆饰。

(5)体育舞蹈抽选舞种伴奏音乐由考评组提供。

(6)体育舞蹈自编成套动作与抽选舞种为不同的舞系。

(7)体育舞蹈专项技术舞伴要求:男女生既可双人配对、单人携异性陪考舞伴或单人(无舞伴)参加考试。

(8)如考生携带舞伴参加测试,考生的舞伴须准备二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领取准考证时办理相关手续。

八、专业测试成绩查询、监督与申诉:

专业测试各科目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当天张贴公布。有疑问的考生,可于测试当天,向我院纪检委申诉。

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及本人专业测试成绩于4月1日后公布。考生可登陆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主页http://211.81.176.21/zsxx进行查询。对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我院不再另发《专业测试合格证》。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  河北体育学院学生处

邮政编码:050041

学校网址:http://www.hepec.edu.cn

学校招生主页:http://211.81.176.21/zsxx

乘车路线:

①石家庄火车站(纪念碑)乘118路公共汽车到河北体院站下车;

②石家庄北国商城乘112路公共汽车到河北体院站下车。

招生咨询电话:0311-8533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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