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津体育学院艺术类舞蹈专业招生简章
- 舞蹈学校
- 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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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
1.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 四年制本科 招生60人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实践技能、编创水平和教学能力,能够在各种表演团体、普通学校、文化馆和青少年宫等单位从事舞蹈教学、普及和推广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2.舞蹈学专业(艺术体育)四年制本科 招生60人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舞蹈艺术基本素养和体育运动实际能力相结合,能够从事各种艺术体育活动的创编、表演、普及推广和训练指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3.舞蹈表演专业 两年制高职 招生40人
培养具备和掌握舞蹈与健身艺术教学、训练及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基础知识、基本技术与技能的,胜任中小学、幼儿园、体育俱乐部、社会活动指导站及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实用型、技能型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并具有一定艺术专业素质者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高等艺术院校附属学校、中等艺术学校、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专业团体演员,从事国际标准舞、健美操、艺术体操的运动员均可报考。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及办法:校内考点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1日-18日,考生可面报或函报;校外考点考前两天面报。
2.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同版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张(背面写清姓名,电子照片无效),报名考试费210元,填写我院报名表一份。政治思想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注:凡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自编成套动作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考试中如发生CD盘、磁带音质不清或卡带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文化考试报名办法
文化考试报名办法按照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确定的办法执行,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理工)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五.专业考试内容
(一)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
1.基本形态(5分)
2.基本功(30分):三面叉、踢搬腿、下腰、平转、大跳、其他技
巧展示(考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技巧组合展示)
3.成品舞(40分):完整舞蹈剧目表演(自备音乐,舞种:民间舞、
现代舞,表演限三分钟内,穿练习服装)
4.即兴表演(10分):考生根据给出的音乐或提示语进行即兴表演
5.音乐素养(15分):成品舞中对节奏的把握和音乐的理解
(二)舞蹈学专业(艺术体育)(体育舞蹈、艺术体操、健美操专项)
1.基本形态(10分)
2.基本功(30分):肩部柔韧性、三面叉、桥(健美操为原地分腿
大跳)
3.表演(50分):自编成套组合动作(自备音乐,三分钟内完成)
4.音乐素养(10分):表演中对节奏的把握和音乐的理解
六.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10000元/年·生
2.舞蹈学专业(艺术体育)10000元/年·生
3.舞蹈表演专业 8000元/年·生
八.录取原则
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九.复 查
根据教育部及原国家教委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
联系地址及电话
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邮编:300381
咨询电话:022—23015120
网址:www.tjus.edu.cn本文链接:https://wudao8.com/14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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