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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2008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西北民族大学创建于1950年8月,座落在中国古丝绸之路重镇兰州市,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西北民族大学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占地2880多亩(含绿化用地),分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经过57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等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是一所优势和特色比较鲜明的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8万余人。学校现有51个民族的各类在校生19000余人。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设有51个本科专业、31个硕士点、1个博士点,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设有音乐舞蹈学院、美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语言文化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藏语言文化学院、蒙古语言文化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社会人类学"民俗学学院、现代教育技术学院、法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医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预科部、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等21个教学院(部)和实验中心、网络中心。建有103个教研室,60个教学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独立建制的研究机构,11个院所合一的研究机构。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推进以学分制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推进课程建设特别是精品课程建设,重视和支持教学改革研究。2000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甘肃省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精品课程10门。长期以来,学校形成了艰苦奋斗、同舟共济、与时俱进、超越自我、严格管理、从严治校的优良传统,培育了以黄土地精神、黄河精神为内容的优良学风和教风,赢得了社会的高度评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与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先后同美、英、法、德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和合作关系;成功举办了四次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先后聘请了70多位外籍专家,接收培养了400多名留学生。

二、音乐舞蹈学院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有56年的办学历史。以培养专业音乐舞蹈表演、教育、创作人才为目标。拥有我国当代著名作曲家尚德义教授,著名舞蹈家、敦煌舞学派创立者高金荣教授,著名小提琴教育家、音乐学家李曙明教授以及资深教授赵景华、李强、贾纪文、黄金中等学科带头人。

学院设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演唱、演奏)、音乐学、舞蹈学等本科学科和音乐类硕士学位培养点。研究生、本科生、中专生以及成人脱产等多个办学层次的在校学生1000余人;专职教师80人,含正教授8人、副教授17人、讲师32人。

学院教学、科研和艺术实践诸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国音乐学》、《人民音乐》、《中国音乐》、《音乐研究》、《音乐艺术》、《音乐周报》、《中国音乐教育》等国内核心刊物上我院教师发表学术论文千余篇;本院学术论文集《天人乐舞》受到学术界广泛关注。全国近百名专家学者来我院讲学;成功举办了“第六届全国音乐美学学术研讨会”、“尚德义教授作品音乐会暨研讨会”、 “中国艺术歌曲研讨会”等全国性学术活动,中国音乐家协会傅庚辰主席,陆在易、王世光副主席及于润洋、蔡仲德、韩锺恩、罗艺峰、金湘、刘聪等全国各地作曲家、理论家先后应邀出席,引起业内强烈反响。

1997年、2007年先后受国家民委委托组成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团出访西欧与非洲??我校参观访问的外宾团队。

“桃李满天下”,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央乐团、二炮文工团、兰州军区战斗歌舞团、中央电视台、北京广播学院、兰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及省市歌舞剧院等文艺团体都有我校毕业生作业务骨干;部分在国外发展。

2007年秋季学校本科教学接受了教育部评估,音乐舞蹈学院的教学科研成果及舞台教学汇报受到高度赞赏。

三、招生学科

1、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精通音乐表演理论,具备专业演唱演奏水平和较高音乐鉴赏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适合在高等院校、中专及各类中学任教;在歌舞剧院、剧团、文工团等各种文艺团体从事表演和创作;也可以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担任编辑、主持人;在有关单位或部门作音乐研究工作。

课程设置:声乐或器乐表演、视唱练耳、乐理、艺术概论、和声学、中外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作曲基础、音律美学、合奏与重奏、英语、计算机等。

2、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高等院校、中专和各类中学任教,在各种音乐研究部门、文化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音乐社会活动以及行政管理等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课程设置: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和其他乐器、教育学、心理学、英语、计算机等。

3、舞蹈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含民族民间舞和敦煌舞专修,尤以敦煌舞为本院特色,由著名舞蹈家、敦煌舞学派创立者高金荣教授亲自主持。主要培养具有较全面的民族舞、敦煌舞创作和表演能力,综合素质高,能够在专业艺术团体、职业学校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和教学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课程设置:基本功训练、中国舞身韵、敦煌舞、民族民间舞、编舞技法、剧目排练、作品分析、舞蹈美学、舞蹈史、解剖学、英语、计算机等。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全面的音乐理论修养,熟练掌握作曲技法,可在高等艺术院校任教,或在各类艺术教育机构、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团体从事艺术行政工作,担当作曲、指挥等的复合型人才。

课程设置:作曲法、歌曲写作、钢琴、音乐理论、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配器、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律美学、艺术概论、名作赏析、英语、计算机等。

四 、报考条件

(1)报考音乐表演(演唱)专业的学生必须听觉好、音质好、乐感好,有一定的演唱能力,五官端正,呼吸及发音器官(鼻、咽、喉、声带)无疾病,口齿清晰。

(2)报考音乐表演(演奏)专业的考生必须听觉好、乐感好,正确掌握所报考乐器的演奏技巧和技能,有一定的演奏水平;报考钢琴演奏的考生须较好地弹奏车尔尼作品299和740的练习曲,巴赫复调乐曲,奏鸣曲和中国乐曲。

(3)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素质条件与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原则上相同。

(4)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舞蹈中专毕业,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有一定的表演能力;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2米。

五、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省、市、自治区招收各民族考生,凡符合教育部相关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

六、招生计划

专业国标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计划数

05040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本科

10

050401

音乐学

本科

50

050403

音乐表演(演唱)

本科

50

050403

音乐表演(演奏)

本科

50

050409

舞蹈学

本科

80

注:音乐表演(演奏)招收乐种有:钢琴、二胡、竹笛、长笛、扬琴、古筝、古琴(七弦琴)、单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笙、马头琴、琵琶、手风琴。

七、招生办法

1、报名程序:考生报名(须准备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交验有关报名证明(所在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交报名费→填写《西北民族大学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交表→核对、领取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要复印留存。

2、初试科目:音乐表演(演唱)专业考生须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中、外经典名作各一首);音乐表演(演奏)专业考生须演奏自选曲目两首(中、外经典名作各一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生须弹奏车尔尼作品299以上程度的钢琴练习曲和相应程度的复调作品、奏鸣曲及中国作品。附加即兴演奏。舞蹈学专业考生须考舞蹈基本功,自选民族民间舞蹈作品片段。

3、复试科目:音乐表演(演唱、演奏)、音乐学专业考生均考乐理和视唱练耳;演唱(或演奏)中外作品两首(须不同于初试曲目);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生笔试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与作曲。舞蹈学专业考生考舞蹈基本功、自选民族民间舞、敦煌舞或中国古典舞作品片段。不可重复初试内容。伴奏录音自备。

4、文化课考试:考生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八、专业考点及考试时间(如有变化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省份

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辽宁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2008年1月21、22日

2008年1月23、24日

吉林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2008年1月16、17 日

2008年 1 月 18、19 日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08年1月 11、12 日

2008年 1 月 13、14 日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008年3月11、12日

2008年3月13日

江西

江西师范大学

2008年 2 月 13、14日

2008年 2 月15、16 日

山东

潍坊市富华展览中心

2008年 2月18、19 日

2008年 2月20、21 日

河南

郑州大学南校区

2008年1 月22、23 日

2008年 1 月 24、25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08年 2月 13、14日

2008年 2月15、16 日

湖北

汉口杨汊湖小区

2008年 1月 22、23日

2008年 1月24、25日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08年2月21、22日

2008年2月23、24日

内蒙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08年1月22、23 日

2008年1 月24、25 日

甘肃

西北民族大学

2008年 3月5、6、7日

2008年 3月8、9、10日

九、成绩公布与查询

公布方式为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网(www.xbmu.edu.cn/zjc),考生可网上和向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成绩(电话:0931-2938043、2938301),对成绩上线的考生寄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没有上线的考生寄成绩单。

十、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发放原则: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4(招生计划:专业合格人数)的比例发放。

十一、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民委的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挡等照顾政策。

2、文、理科兼收,在专业和文化课双过线的基础上,按我校所考的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学费标准

各专业6000元/生"年;住宿费800~1100元/生"年(视学生公寓现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电话:(0931)2938041 联系人:李老师

音乐舞蹈学院电话:(0931)2938145 联系人:马老师

(0931)13209318311 李老师

学校网址:www.xbmu.edu.cn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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