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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2010 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风景秀丽的北京海淀紫竹公园北侧有一座充满激情的艺术学府——北京舞蹈学院。她是我国舞蹈教育最高学府,是世界上规模较大的专业舞蹈教育机构,为中国乃至世界培养了一大批顶尖的舞蹈艺术家,用婀娜的舞姿创造了无数至纯至美的艺术篇章。

 

建校50多年来,北京舞蹈学院凭借着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舞蹈种类、丰富的教材以及严谨的治学态度,在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年来创作的舞剧、舞蹈作品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引起国内外瞩目并获得高度评价。凭借广泛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在各类国际舞蹈比赛中获得的优异成绩,学院已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舞蹈院校。

 

北京舞蹈学院为国家培养了众多优秀的舞蹈演员、舞蹈教师、舞蹈编导、舞蹈理论人才,分布在国内外各个地区,被人们誉为“舞蹈家摇篮”。

 

北京舞蹈学院现设有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公共事业管理五个专业,设有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舞蹈编导系、社会舞蹈系、音乐剧系、舞蹈学系、艺术设计系、艺术传播系九个系科,还设有舞蹈学研究所、舞蹈图书信息中心、青年舞团和被国家列为重点中专的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学院经过50年的发展,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储备等方面,已成为本行业的排头兵。1998年北京舞蹈学院正式通过国家教育部、文化部本科教学评估;1999年被人事部、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同年,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于1999年招收首批“舞蹈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论坛) 。2007年在教育部高等教育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面对新世纪的机遇与挑战,北京舞蹈学院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在创建世界一流舞蹈高等学府的进程中做出新的业绩。

 

二、招生计划

(一)本科计划(面向全国统招)

2010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总计招生305人,各专业招生方向及名额如下:


(二)预科招生计划(面向新疆地区少数民族学生)

为落实教育部“实施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科生第五次协作规划”的任务,我院2010年将面向新疆地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1.招生对象:凡属新疆地区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少数民族考生,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名额:20名。

3.招生专业:①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方向) ②舞蹈编导专业。

4.专业考试地点:设北京、新疆两个考区

5.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北京考区:12月19日起至2月19日(报名手续与下同)

新疆考区:另行公示,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或向新疆招办咨询,电话:0991—8758182、8751822。

6.专业考试时间:北京考区:参见我院专业考试时间。

新疆考区:另行公示,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或向新疆招办咨询,电话:0991—8758182、8751822。

7.报名考试费:初试费100元(含报名费),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8.录取方式: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者参加2010年高考,高考成绩上线,即参照我院的录取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9.预科:被我院录取后,作为我院的预科生到新疆艺术学院预科学习一年,学习汉语、英语(论坛)、政治理论及舞蹈专业课,2011年预科结业成绩合格者即转入北京舞蹈学院相应的本科专业学习,学制4年。

10.被录取的民族学生不转户口,毕业分配回新疆。

有关政策可向新疆教育厅高教处咨询。

 

三、报名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属于艺术类专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考生务必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报考艺术类院校的相关规定,以免影响报考与录取。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请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中等艺术学校相关艺术专业的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具有一定专业素质者;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且有一定艺术素养的社会人员;现役军人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3、港、澳、台、侨考生需持高中学历证明向我院外事办公室申请,而后可以报考。专业考试通过者,可向香港、澳门有关机构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广东省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或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福建省或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文化统一考试。外国留学生需持高中学历证明向我院外事办公室申请,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我院的招生专业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者,可被我院录取。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院。我院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待现场报名。考生须准备1张一寸浅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文件必须为JPEG格式,分辨率为150—300像素/英寸,大小不能超过15—30KB),生活照、艺术照报名无效。然后登录www.bda.edu.cn,在“招生信息”之“本科招生”中点击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名”, 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证件照,完毕后提交。如提交成功,系统会反馈出所填报的信息内容。

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美术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服装设计方向)不能兼报。

2、现场确认

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按后文规定的时间到我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按放弃报考处理。办理现场时应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到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身份证号,由我院招办工作人员负责打印出此表,交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考生所在省未开始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报考介绍信一份(须原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出具)

(3)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一面上)。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5)写有本人通讯地址的信封2个,用于招办寄发文考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

(6)每个专业报名需缴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如报考两个专业需交200元,以此类推。进入复试及三试的考生,再另交纳复试和三试费。外国留学生报名考试费交我院外事办公室。注:从2010年起,报名费实行刷卡缴费,请考生自行准备银行卡在招办提供的POS机上直接刷卡付费。凡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现场确认程序:审核——打印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交费——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日期:

网上填报时间:12月19日起至2010年2月19日止。2月20日0:00时起,网上不再接收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各专业考生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从第一天9:00至第二天16:00结束。兼报专业(报考两个专业以上)的考生按第一个考试专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我院招办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按本简章公布的日期进行各专业的招生初试、复试及三试。如有特殊情况,以学院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

2、各专业考试教室、考试结果的公布时间、办理复试及三试手续的时间均在《考生须知》中公布。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3、各专业考试项目进行顺序及方式于初试前一天公布在我院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栏内。考生的考号于初试当天早上公布。考生报名后,根据《考生须知》中的要求,按各专业考试规定的初试时间,携带准考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领取考号,并进入考场,校内专业考试从早上8:00开始。特殊情况以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

4、专业考试通过者,我院招生办公室于4月15日前统一寄发“专业合格证”。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及排名在寄“专业合格证”同时,一并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在专业考试全部结束后在我院网站上查询。

5、凡考生所在省要求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其报名、考试时间以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日期为准,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科目进行。

(二)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1)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能力测试(穿紧身服、尼龙袜)

(2)剧目(片段)表演(自备音带、不能跳组合、可以穿剧目表演服装、时间2分钟)


(1)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能力测试——个人技巧展示

(2)剧目(片段)表演(自备音带、不能跳组合、可以穿剧目表演服装、时间2分钟)

(3)口试


(1)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能力测试

(2)剧目(片段)表演(自备音带,不能跳组合,可穿剧目服装)


(1)艺术履历表述(2分钟内)

(2)朗诵(诗歌、散文、童话、戏剧台词片断均可,限5分钟内)

(3)歌曲演唱一首(中、外作品均可,以歌剧和音乐剧作品为主,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


(1)歌曲演唱两首(要求一中一外,以音乐剧和歌剧作品为主,但不得重复初试作品,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

(2)视唱练耳(a.视唱:看谱即唱一个升、降号调内,含均分节奏、常用附点节奏、常用切分节奏组合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b.练耳:听辨与模唱自然音程;大、小三**原、转位;模唱单声部曲调4—8小节)

(3)舞蹈或武术(自备音乐,限3分钟内)

注:每十人为一组,首先进行歌曲和舞蹈表演,期间进行视唱练耳。


(1)歌曲演唱二首(要求一中一外,可重复前两试作品,以歌剧和音乐剧作

品为主,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

(2)命题小品(含即兴出题小品)

(3)口试(文艺修养测评)

注:每十人为一组,首先进行演唱,之后十人为一组进行命题小品,最后口试。


(1)素描写生(180分钟)——(石膏像、4开考试纸、180分钟)

(2)速写人物(30分钟)

A、单人两幅,两张A3复印纸

B、双人组合一幅,画在一张A3复印纸


(1)色彩静物(摆放实物、4开考试纸、210分钟)

(2)命题创作(限定主题,默画、4开考试纸、210分钟,同时撰写创意说明300字以上)

注:考生自带画具,学院统一提供考场画纸。色彩、创作考试除油画外丙烯、水粉、水彩等均可


(1)素描写生(180分钟)——(石膏像、4开考试纸、180分钟)

(2)速写人物(30分钟)

A、单人两幅,两张A3复印纸

B、双人组合一幅,画在一张A3复印纸


(1)色彩静物(摆放实物、4开考试纸、210分钟)

(2) 命题创作(限定主题,默画、4开考试纸、210分钟,同时撰写创意说明300字以上)

注:考生自带画具,学院统一提供考场画纸。色彩、创作考试除油画外丙烯、水粉、水彩等均可。


(1)艺术素质面试(含艺术特长展示、问答)

(2)文化产业案例分析(口试)

 

五、文化考试

1、北京舞蹈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科目凡有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以免延误。

 

六、录取

1、按照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考生参加全国文化高考,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主确定,属提前录取批次。

2、录取原则: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本省(市)艺术类招生条件,且文化考试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方向)将视情况分别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

3、《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于7月15日前直接寄发考生。

4、录取结果可在我院网站上查询。

 

七、招生专业介绍

表演专业(芭蕾舞表教合一方向)

本专业为我国舞蹈艺术教育院校、表演团体、普通学校等单位培养从事芭蕾表演、教学、研究及编创工作的高级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芭蕾基本训练、芭蕾双人舞和外国代表性民间舞蹈及其教学法,对西方传统文化及其艺术有较好的把握,能从事芭蕾基训、芭蕾双人舞和外国代表性民间舞蹈的表演和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排练芭蕾名剧片断及创作小型芭蕾作品的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芭蕾舞表演方向)

本专业为我国舞蹈艺术教育院校、表演团体、普通学校等单位培养从事芭蕾舞表演的高级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芭蕾基本训练、芭蕾双人舞和古典、现代芭蕾剧目,并对西方传统文化及其艺术有较好的把握,具有较强的古典芭蕾不同风格舞蹈的表演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较高文化素质的中国民族民间舞教育尖子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中国各民族不同风格的主要民间舞蹈及技术技巧;同时对主要的民族文化及艺术精神有所把握。使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良好的表、教应用能力和艺术创新能力。

考生要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中等艺术学校(院)毕业生、文艺团体的演员、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较高文化素质的中国民族民间舞(舞剧)演员及优秀的表演尖子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中国各民族不同风格的主要民间舞蹈及技术技巧;同时对主要的民族文化及艺术精神有所把握。具备良好的舞台表演能力和艺术创新能力。

考生要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中等艺术学校(院)毕业生、文艺团体的演员、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方向)

本专业为全国舞蹈专业院校以及非舞蹈专业单位培养高水平、全面发展的中国古典舞表演、教学、研究高级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中国古典舞技术技能、中国古典舞表演风格、中国古典舞教学理论、中国舞蹈发展历史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和相关的理论知识。在知识、能力、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创新思维和适应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表演方向)

本专业为全国舞蹈专业院校及表演单位培养高水平、全面发展的中国古典舞表演高级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中国古典舞技术技能、中国古典舞表演风格、中国舞蹈发展历史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和相关的理论知识。在知识、能力、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创新思维和适应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国际标准舞方向)

本专业为表演团体、艺术院校、体育舞蹈俱乐部、社区文化机构、社团组织(协会)等单位培养从事国际标准舞表演、比赛、教学、理论研究和组织管理的专业人才和从业者。通过教学使学生具有健康的人生观、艺术观;能规范掌握摩登舞、拉丁舞的基本技术技法与艺术表演舞创编、表演的技能,较深刻的领会国标舞的文化精神与艺术风格,对其健身、娱乐的功能有一定了解,具备将技术、技法、技艺融为一体的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追求国际标准舞艺术,有三年以上的舞龄或省市级以上获奖成绩的文艺团体表演者、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表演专业(音乐剧表演方向)

本专业为国、内外培养、输送综合型高级表演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音乐戏剧的演艺理论和表演技能。在对中外经典音乐剧、歌舞剧及影视剧的学研中,培养学生能自觉融通歌唱、舞蹈及朗诵为一身的戏剧表达能力。

热爱音乐剧表演艺术,有一定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等均可报考。

舞蹈编导专业(中国舞编导方向)

本专业培养能在专业表演团体、艺术院校及群文系统从事中国舞蹈及舞剧编创、编导教学与理论研究的高级专业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舞蹈编导理论与基础技术、技法,深刻领悟中国舞蹈文化精神,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能将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与技术、技法融为一体,具备一定观察、理解、概括生活的能力,能独立应用编舞手段完成舞蹈作品的创作与排练,能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热爱舞蹈事业,有一定中国舞蹈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有一定舞蹈表演经验阅历者优先考虑)。

舞蹈编导专业(现代舞编导方向)

本专业培养集表演、导演、教育于一身的,具有现代艺术多层次性、综合性,并能在各专业和业余表演团体、学校及群文系统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和教学工作的复合型高级现代舞专门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现代舞编导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术技能,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具备一定观察、理解、概括生活的能力,能独立应用编舞手段完成舞蹈作品的创作与排练,能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热爱舞蹈事业,追求现代舞艺术,有一定专业基础的文艺团体表演者、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美术设计方向)

本专业培养依据当代各类舞蹈、晚会演出和戏剧影视的要求,具有系统的舞台美术理论基础知识、舞台设计及其体现能力,能独立从事舞台美术设计及相关研究工作的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综合性专业人才。本专业的教学内容注重基础绘画及学生的独立动手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针对舞蹈、舞剧、大型演出、综合晚会和影视戏剧的舞台美术设计的专业特点而制定。

高中毕业生、职高毕业生、中专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服装设计方向)

本专业为社会各演出团体及有关文艺单位,培养舞蹈、音乐剧、晚会和戏剧影视服装设计的专门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熟练掌握专业设计技巧,具有较高的文学素养和文艺知识及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具备系统的专业美术理论基础和良好的设计、教学和研究能力。

高中毕业生、职高毕业生、中专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

本专业是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形势下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所开设的新型综合艺术学科,主要目标是培养熟悉国际通用艺术管理法则,娴熟运用传播、管理技巧,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及卓越的艺术鉴赏力的复合型人才。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从跨文化传播的角度推进艺术的对外交流活动的能力;强调学生在组织、策划中外文化交流活动方面的综合素质及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

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良好英语基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职高毕业生、中等专业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八、有关说明

1、学费标准: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每人每学年学杂费15000元;舞蹈学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每人每学年学杂费10000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人每学年学杂费6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750元。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美术设计方向、舞台服装设计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方向),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校外住宿,住宿费:每人每年750元。

3、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高额的奖学金以资鼓励。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银行申请贷款。

4、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为试读期。试读期满且德、智、体三方面均合格者,取得学籍;试读不合格取消学习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5、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招办联系电话:(010)68935788

招办传真:(010)68451413 招生监察电话:(010)68935792

网址:www.bda.edu.cn

乘车路线:北京火车站,可乘坐808路汽车到民族大学站下车,路西200米即到。北京西客站下,可乘坐特6路、320路、727路汽车到民族大学站下车。首都机场可乘坐机场大巴到西单站,再乘坐808路公车,或到双榆树站(双安),换乘332路、320路公车,民族大学站下车。

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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