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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古典是可耻的吗?

喜欢古典是可耻的吗?(可耻系列之二)

大约在八十年代的最后几年里,不喜欢古典音乐是很让人瞧不起的,学校的老师总是说在国外最低等的人才喜欢摇滚,其次是流行音乐,最了不得的就是他老人家教的古典音乐。那时候卡拉扬就是最伟大的音乐家,至少在我等看来如此,星期六下午放学后我们就到那时侯还在东门口的音像书店去“看”磁带,看的次数太多了,也就很偶尔地买上一盒(那时候根本不知CD为何物),我买的最多的就是卡拉扬指挥柏林爱乐乐团的作品,似乎作品已经不重要了,只要乐队和指挥信得过就一切OK,仿佛现在介绍对象,媒人最重要。
那个时候的宁波电台听不大到古典音乐,有也是每星期天晚上的《交响音乐厅》(这个节目一直到我毕业到电台兼职还存在着,我还放过一次开盘带,讲解的是贝多芬的第三交响曲,也就是常说的“英雄”,真不知道放了几遍了),于是就听中央台的广播。但有一次听到了星期二晚上的呕美流行音乐,呀,真好听。
其实虽然大环境对古典很有利(别忘了效实中学有一支臭名昭著的铜管乐队),但我们也非常喜欢流行歌曲,赵传那时在我眼里是绝对的英雄——《莎莉》《我很丑,但我很温柔》,真是太男子汉了,要在效实的校园里大唱流行歌曲是很过瘾的是,因为居然有人因此看不起你。渐渐地,我越来越喜欢那些成绩不太好的,不太受老师喜爱的同学了,他们懂得更多的流行音乐,那时候我们能买到盗版磁带是很高兴的,因为那毕竟是原人原唱,要知道我们上了太多“齐泰”或封面是齐秦,里面是屠XX的磁带了,那种恨哪!!
我和那帮高考不理想的哥们是唱着“回头有一群朴素的少年”而分手的,到了北京发现那儿管卡拉扬他们是“严肃音乐”这中称呼使我多年的古典基础土崩瓦解,而一些以前不太常见的“卡口带”使我大量接触了一种叫“摇滚乐”的东西,毕业时我妈妈去拿我寄回家的包裹,她以为皮箱里的都是衣服,打开一看居然是一箱子的“破”磁带(因为的确大都打了个口),整整一百多盒。那就是后来今天18到30岁的宁波年轻人大都听说过的《新音乐教室》节目的原始音乐资料。在一箱子的磁带中有三盒是卡拉扬指挥柏林爱乐乐团的宝丽金原版磁带,每盒20元。我大学后两年又回过来听了一点点古典,就是这三盒磁带,他们是格里格的《培尔金特》、德沃夏克的《自新大陆》第九交响曲和最伟大的贝九。
在刚回到宁波的日子里,对旧日朋友的想念和对无拘无束的大学生活的怀念使我象一头困在笼子里的野兽,主播摇滚乐的“新音乐教室”是我的心血与发泄。但回到家我往往会沉浸在流行音乐和古典音乐的旋涡中。我是热爱摇滚的,我讨厌人们虚伪的当年对古典如今对摇滚的评论与赞美,音乐哪里有高低贵贱,音乐是最平等和自由的。也许这个城市里的任何人喜欢古典都不是可耻的,只有金真例外,因为他是新音乐的绝对鼓吹者,有那么多人希望他的号角能唤醒这座沉睡中的城市,他一次次地表明对古典的忠实,事实上就是对理想的背叛。果真如此吗?难道艺术不是包容而自然的吗?难道不可以用“第三只耳朵”(陈铿先生语)来听音乐吗?摇滚也罢、古典也罢,就象喜欢吃白菜或是芹菜,我们不都好好地活在地球上吗?优柔造作地粉饰自己才是最不革命的,自然就是自己,自然就是真实,自然才是摇滚的力量源泉之一。至少我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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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谁都不能背叛摇滚
新音乐,新文化
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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