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舞蹈是一个超然于时间之外的整体
- 舞蹈知识
- 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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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想一下我们在观看舞蹈演员起舞时的情形吧”,阿恩海姆由此切入话题:“在克们的经验中是否包括着演员起舞时的时间流失呢?我们是否果真感到了这些动作是来自于未来、然后又从现在回到了过去呢?他的动作中究竟有哪些部分是现在发生的,那么演员在起舞之前的哪一个时刻应该算作与过去的分界线呢?对这些问题,我们找不到任何答案,因为这些问题提得太荒唐了。时间范畴在这种场合下是无用的……整个舞蹈,就我们自己所看到的程度来说,是一个超然于时间之外的整体”。强调“整个舞蹈是一个超然于时间之外的整体”,是阿恩海姆解答上述问题之思路的起点。既然是一个“整体”,按照“格式塔”的理论,它就不是随时间流逝而发生变化的“运动人体”的叠加;作为一个完整的视觉式样,后起的“运动人体”在延续着已然的“运动人体”的视象痕迹时不断对其加以改变,这种“延续”和“改变”也成为舞蹈整体之视觉式样的构成。如阿恩海姆所说:“虽然舞蹈呈现的是一种不断变化的过程,但从这一变化过程的整体结构来看,它与绘画和雕塑一样,同样都是确定和解释了一个不变的式样。这个式样完全超然于构成它的那些特殊活动之外。”
把舞蹈这一“变化过程的整体结构”看成和绘画、雕塑一样的“解释了一个不变式样”,会给人们带来这样一个疑问:绘画、雕塑分别是二度或三度的空间造型艺术;如果与之一样,那么舞蹈的“时间性”该如何理解?阿恩海姆把整个舞蹈看成“超然于时间之外的整体”,在于他认为:“时间本身(即各种万分的前后相继)在舞蹈中无非是指秩序的一种排列原则,而在绘画和建筑中又是指各部分在空间中的颁原则。因此,这两种艺术媒介之间本质区别,并不在于一个是空间的而另一个是时间的。其本质区别在于:在某一舞蹈构图中,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由作品本身规定的;而绘画和雕塑就不是这样。当我们观赏一件雕塑或一幅绘画时,我们知觉的次序并不受这些作品本身次序的制约;而当我们观看一场舞蹈时,我们的知觉顺序却要受到舞蹈本身的排列原则的制约。”对于这段话,我们可以做另一种理解,即舞蹈和绘画都是有“时间性”的也都是“运动”的,其区别在于:舞蹈的“运动”是视觉对象的运动而绘画的“运动”是视觉功能的运动。对于艺术观赏者而言,绘画的“运动”反倒带有更大的选择性。
但不论做怎样的理解,阿恩海姆认为:“时间艺术与空间艺术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在一幅绘画或是一座雕塑中,全部物体那永恒的平衡是由活动的力量建立起来的,这些力量或是互相排斥和吸引,或是向着某一特定的方向推进,但总是要在形状和色彩组成的空间秩序中显示自身。在舞蹈中,它们的全部活动是由物体确定下来的,这些物体又是由它们所做的事情确定的。这就是说,绘画与雕塑的媒介是用活动确立存在,而舞蹈的媒介则是通过存在确定活动。”他解释说:“一幅画所包含的力,基本上是通过空间显示出来的;而这些空间物体的方向、形状、大小和位置就确定了这些力的特殊参照构架。一场舞蹈的空间,是通过在舞台上展现的活动力显示出来的;当演员们穿过舞台时,力的扩展就变成了真实的物理力的扩展。它们之间的空间深度距离也由演员们的相互离去而展现出来的。至于空间中的中心位置,则是通过各种不同的力向这个位置上的奋求倾向而被揭示出来……总之,这两种媒介都能表现出空间和力的作用,只不过它们的侧重点不同罢了。”
把上述几段话结合起来看,阿恩海姆的论点主要是:(1)一个舞蹈式样是超然于时间之外的整体,它通过在舞台上展现的活动力来显示其空间构成;(2)作为空间构成的整体舞蹈式样,“时间”意味着其构成秩序的排列原则;(3)说舞蹈的媒介是“通过存在确定活动”,是指舞蹈表现中“物体之事实先于物体”而“物体又先于活动”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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