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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特性


  舞蹈的特性--舞蹈和其他艺术有哪些共同性?又有哪些区别?
  艺术是人类审美活动的大家族,它的成员有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曲艺、杂技等。各个门类的艺术都是反映社会生活和表现人们思想感情的,但是艺术的反映和表现、不是一般的概念的抽象的反映和表现,而是个别的具体的形象和审美的反映和表观。所谓审美的反映和表现、就是艺术家根据自己的审美情趣、审美理想,对社会生活进行选择、概括、加工、并根据艺术的特点和规律予以创造性的反映和表观。
  在社会的历史发展中,人们创造了各种艺术形式、这些艺术形式的主要区别就是各有其独自的物质载体和不同的艺术表现手段。文学的物质载体是语言、文字;美术的物质载体是纸张、画布、颜料、油彩,它的主要表现手段是色彩、线条、构图和造型;音乐的物质载体是声音;戏剧的物质载体是人们在舞台上的行动(表演活动),除舞剧外,主要以语言、歌唱和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电影的物质载体是人们的表演通过科学技术的方法摄制在胶片上,用电光在银幕上放映出来;曲艺的物质载体是一至二、三人在舞台上的表演、其主要表现手段是说和唱。杂技和舞蹈有着共同的物质载体--人的身体是其主要的艺术表现工具,多数杂技品种和舞蹈一样,是以人体的动作、姿态造型和构图变化为主要表现手段。杂技也是一种表演艺术,演员也塑造一定的角色,但是它不像舞蹈那样着重表现人物情感的发展过程,一般不具有情节事件,而是通过高难度的技巧表演,表现出一种概括性的勇敢、坚毅、智慧的品格力量。因此,杂技具有更多的观赏性和娱乐性。舞蹈作品中的舞蹈动作也要具有一定的技艺性,舞蹈演员要具备跳跃、旋转、翻腾、柔软、控制等高难度的技巧能力,但是,在舞蹈作品中表演高难度的技巧动作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表现人物思想感情、塑造人物性格和精神面貌的一种手段。如果在舞蹈作品中,以手段作为目的、演员高超的技艺不以反映生活、表现人物的思想感情为其存在的前提,或是不以舞蹈内容出发采选取相应的舞蹈动作技巧,而是以展示演员所掌握的舞蹈技巧能力出发,那就会使舞蹈作品由于内容和形式的脱节,或是缺乏艺术的完整性,而陷于失败,舞蹈演员的技艺本身也就沦入了杂技性的技巧表演,而丧失了舞蹈艺术的基本品格。
(文章作者:杜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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