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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中国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教育

【作者简介】金秋,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舞蹈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此文为2007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暨中国艺术学科体系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发表时有所编改。
起源与创建
中国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教育,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戴爱莲先生在重庆地区从事的舞蹈艺术教育活动。在周恩来同志和邓颖超同志的关心鼓励之下,归国华侨戴爱莲先生励志报效祖国发展中华各民族舞蹈艺术。1941年她深入广西大瑶山地区采风,创编了第一部少数民族舞蹈作品《瑶人之根》,从此开始了少数民族舞蹈艺术创作与表演工作,同时,她还致力于少数民族舞蹈教育工作,她的第一个教育实验基地便是重庆育才学校。她将创作表演的藏、维吾尔、彝、羌等少数民族舞蹈教给育才学校的学生,让学生与她同台演出,客观上起到了推广、传承少数民族民间舞蹈的作用。此后,她还先后在重庆国立歌剧学校创办了舞蹈系,开办中国乐舞学院,在国立社会教育学院教授少数民族民间舞蹈。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党和国家的直接关怀下,1954年9月6日成立了北京舞蹈学校,第一任校长由戴爱莲先生担任。一直倾注于少数民族舞蹈事业发展的舞蹈家戴先生,在北舞这块国家级演员培育基地,精心培育着少数民族舞蹈艺术种子。当时北京舞蹈学校的教育方针十分明确:“为适应全国文化建设的需要,培养具有全面表演能力的舞蹈演员和教员,学习掌握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基本原则;继承和发扬民族民间舞蹈艺术的优良传统……课堂教学与演出实习相结合。”在这种理念下,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蹈教育得到了集中发展的机遇。其直接的教学效果体现在世界青年与学生和平友谊联欢节上的获奖节目,如蒙古族的《鄂尔多斯舞》、《盅碗舞》,朝鲜族民间舞《扇舞》,藏族民间舞《友谊》,维吾尔族民间舞《盘子舞》,傣族民间舞《孔雀舞》,黎族民间舞《草笠舞》等。
1959年中央民族学院成立了音乐舞蹈系,自此以后,四川、广西、内蒙古、延边、云南等地也相继建立起艺术学校,教育目标直接指向少数民族舞蹈的传承与发展。在专业艺术院校里一批致力于少数民族舞蹈创作与教育工作的舞蹈家们共同努力之下,中国少数民族舞蹈成为从城市到乡村人人喜闻乐见的舞蹈品种。
20世纪80-90年代,是我国舞蹈艺术教育的恢复与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内除了恢复以前的校、系、科,还有一些新的舞蹈系科产生,其中有西北民族学院艺术系、云南艺术学院舞蹈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艺术学院舞蹈系、吉林艺术学院延边分院舞蹈系、内蒙古自治区艺术学院舞蹈科、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学院中专部舞蹈班、宁夏回族自治区艺术学校舞蹈科、西藏自治区艺术学校舞蹈科等。
从以上民族院系分布阵势来看,有几个特点:①舞蹈院系设置在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内,如云南、新疆、延边、内蒙古、广西、宁夏、西藏等均是少数民族人口超越百万以上的民族聚居区;②这些院系所设的位置能够辐射到周边民族地区;③授课带有典型性的民族特色。
这些民族院系的建立,与当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背景离不开。1980年10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中要求“各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机构应把发展民族教育作为主要任务”。1981年2月16-25日,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具体布置了民族教育工作,如恢复民族学院创建新的民族院校等。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了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1985年,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国家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的政策。在党和国家一系列政策关怀下,我国少数民族舞蹈教育事业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中等舞校和综合性大学舞蹈系科相继升格独立,如北京舞蹈学校于1978年升格为舞蹈学院,有6个本科系,其中民间舞教育从中国舞蹈专业中独立出来,专事民族舞教育。此外,军艺、吉林艺术学院、延边分院、云南艺术学院舞蹈系也都先后独立出来。此后,不仅在我国东西南北中的民族地区建立了6所专门的民族院系,还相继在普通综合大学及师范类大学里成立了舞蹈系科。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教育的地位日渐凸显。
发展与繁荣
在民族教育政策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国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教育事业得到了全面繁荣,目前已形成了规模化、体系化、个性化的态势。
第一,城乡群众艺术馆对当地少数民族舞蹈的挖掘整理,不断整合资源培训当地少数民族舞蹈艺术骨干;
第二,在各地专业舞蹈艺术院校中,少数民族舞蹈课程体系特色化的建设与研究不断深入;
第三,建立了不同地区民族院校的舞蹈艺术专业;
第四,普通高校及师范大学舞蹈系科中增加了少数民族舞蹈教育课程;
第五,拓展了普通高校少数民族舞蹈的美育。
因篇幅所限,本文仅就专业舞蹈院校、地方舞蹈院校、普通高校舞蹈系科中的少数民族舞蹈教育做一概览式的介绍。
专业舞蹈院校的少数民族舞蹈教育
有关专业舞蹈院校少数民族舞蹈教育建设,要从北京舞蹈学院说起。北京舞蹈学校于1954年建立,建立之初的教育方针是“培养具有全面表演能力的舞蹈演员和教员”。学制为7年。专业课共有4门,即芭蕾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和外国代表性民间舞。除此之外还有文化课。当时的北舞正在全面学习苏联等一些先进国家的办学成果。苏联老大哥的有关民间舞蹈的创作原则,直接影响着北舞民间舞专业的方向。苏联国立民间舞蹈团团长莫伊塞耶夫曾指出我国民族民间舞蹈创作存在着“风格混乱的危机”。他认为“中国舞蹈工作者面对的问题是要搜集所有民间舞蹈中最具鲜明性格的成分并加以系统化”,改变这一现状关键在于民间舞蹈的教育方针与方法。当时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民间舞教研组组长是盛婕,在她的率领下,教研组除了汉族民间舞之外,还对蒙古、藏、维吾尔、朝鲜舞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如从动作元素到组合、小品,并使之逐渐体系化。盛婕当时认为:“对民间舞蹈还没有应有的重视,还没有专门的机构来积累、收集、研究,使它逐渐系统化,而形成一种训练制度。”从这里可以得知,北京舞蹈学院建立之初的民族民间舞蹈课程体系还是一片空白。
1980年以后,北京舞蹈学院民间舞课程体系建设得到了大发展的机遇,在20世纪50年代一批舞蹈艺术工作者们开辟的基础之上,北舞民间舞教育从实践到理论都出现了大踏步的进步。许多舞蹈家开始对北舞民间舞教材、课程体系建设经验进行总结,如潘志涛的《民间舞蹈的继承与创新》,马力学的《民间舞蹈教材的选择提炼》,许淑媖的《再谈深入学习传统奋力发展创新》,李正康的《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风格韵律及感情表达的特点》,罗雄岩的《塔吉克族舞蹈的艺术特色》等。
20世纪80年代民族民间舞蹈教学“依照各地区不同舞蹈形式特点,找出逻辑规律,按原始形式结构进行动作分类,排列顺序,提炼主干动作,提炼核心韵律,明确规定基本体态、脚形、手形、脚和手的基本位置”。从这一时期开始,“运用各种教学环节训练,训练学生学会准确用力,通过身体传情,传达不同民族通过舞蹈体现的特有的民族感情。如蒙古族舞蹈的端庄、深厚、含蓄,维吾尔族舞的平稳、眉眼之间表情的妩媚,朝鲜族舞的飘然若仙”等。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朝向民族风格化的训练,并开始从舞蹈的精神层面进行探索,也就是对民族舞蹈的非物质文化进行探讨。
民族舞蹈教学
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批致力于中国民族舞蹈教育建设的中坚力量,在总结前人经验、立足现实、开拓未来的雄心壮志之下,发出颇有前瞻性眼光的呼吁,如赵铁春的《论中国民间舞蹈教材设置的系统观》,周萍的《对中国民间舞蹈教学功能的再思考》,郭磊的《对民间舞教学与创作的几点认识》,潘志涛、明文军的《开拓舞蹈教育市场培养复合型人才》,高度的《关于开设“中国民间舞动作分析课”的设想》,田露的《论确立民间舞课堂之主体》,韩贤杰的《试论“古格里”的文化沉积与外在表现》,刘建、孙龙奎的《维吾尔族舞蹈生成一瞥》等。赵铁春是北京舞蹈学院民间舞系主任,他总结了前人经验,指出“将其他民间舞引进课堂应当是当务之急”,这是他在全球化的今天,对保护与传承民族舞蹈文化遗产的一种认真思考。在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培养方面,出身于民族民间舞蹈系的北舞副院长明文军说:“无论是什么规格,都应该是培养一个‘舞蹈文化人’,而不应再是组装一架‘跳舞机器’或培养一个‘编舞匠人’,或一位会‘拍录像带的园丁’。舞蹈文化人的特征应是一个‘具备创造性运作能力的能表现、会传承的舞者’——一个舞蹈文化的传承者。”20世纪末,第二代、第三代民族舞蹈教育后继者们开始了理性的自觉,对全面梳理各少数民族舞蹈教育和培养舞蹈文化人的定位,有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博大胸怀。以北舞为首的专业舞蹈院校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使21世纪初的民族舞蹈艺术教育初见成果,更多的少数民族舞蹈登上了艺术舞台,出现在课堂的教学中,更多的教师和学生们走向田野,为抢救、保护、传承濒临消失的少数民族民间舞蹈而辛勤地工作着。

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舞蹈教育
我国民族大学中有舞蹈学院或艺术学院舞蹈系的有5所,惟有中南民族大学没有舞蹈学科。这5所民族大学中的舞蹈院系均带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如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中的舞蹈学专业,生源主要来自广西,去向也主要是广西,因此这里的舞蹈课程除了芭蕾舞基训课、现代舞编舞及汉族民间舞课之外,主要开设的课程内容就是广西的少数民族民间舞蹈,如壮族、瑶族、侗族、水族、苗族等舞蹈,突出了地方民族舞蹈教育特色。西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聘请敦煌舞专家高金荣担当学科带头人,这里的舞蹈专业突出民族民间舞蹈和敦煌舞教学,尤其以敦煌舞为该校特色。敦煌舞是舞蹈艺术工作者对敦煌莫高窟壁画彩塑形象的再创作,该院以敦煌舞创作与表演能力为其教学亮点,毕业生去向为各歌舞团。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舞蹈学科设有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两个专业方向,该专业以强调云南本土文化为背景,突出云南地方民族民间舞蹈实践与理论教学,此外,还要求学生掌握一种民族特色的乐器演奏,从而构成云南民族大学舞蹈学科的专业特色。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设有舞蹈本科表演专业,人才目标明确,主要为歌舞团体输送民族舞蹈表演人才和编导人才,课程主要包括云、贵、川等地部分少数民族舞蹈课程,带有鲜明的地方舞蹈教育特色。北方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注重对本地民族舞蹈传统的挖掘,回族舞蹈教育与创作构成该院舞蹈教学特色,人才目标主要面向演艺机构。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在民族大学舞蹈院系中是成立时间最长、资格最老、教学经验最成熟的民族舞蹈学院,不少民族舞蹈院系及综合大学舞蹈系科在民族民间舞蹈教学中基本参照该院的教学模式。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前身为舞蹈系,始建于1957年,该院以挖掘、整理、研究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创作为办学宗旨,以培养高水平的少数民族舞蹈教学、表演、创作人才为目标。该院拥有一批少数民族舞蹈教育的建设者,如马跃、慈仁桑姆、池福子、满福荣、易国刚等,现在又有一批第二代中坚力量担当少数民族舞蹈教学大梁,如苏自红、朴永光、蒙小燕、旦周多杰、色尕、泽仁拉姆、马明霞等。该院整理的藏、维吾尔、朝鲜、蒙古、傣、苗、彝等民族的舞蹈教材,已得到社会的公认。
目前,有关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蹈教学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材编写等方面的研究不多。中央民族大学李廷海在《中国民族舞蹈文化教育现状调查与研究》一书中,对我国现有舞蹈教育专业进行了调查,他阐述了新时期民族舞蹈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对中国民族舞蹈教育现状进行理论分析及改革与创新的对策。他认为:“人才培养是教育改革的最终目的,课程设置是学校教育的核心问题。”
我国众多的少数民族舞蹈的挖掘、梳理、保存、研究工作不是一所学校所能承担的,“和而不同”应是少数民族舞蹈教育的规划目标。中国少数民族舞蹈教育事业需要统筹兼顾,分摊进行,集中力量搞特色建设,才是多、快、好、省地保护民族舞蹈文化遗产的可行之事。如西北民族大学把西北少数民族舞蹈教育资源整合起来加以研究,具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因为西北部有十几个少数民族聚居,这就是其他区域不可比拟的资源。既可为那一方地域培养民族舞蹈人才,也可为那一方地域舞蹈文化遗产的挖掘作出贡献。西南民族大学地处我国西南地区,在那里聚居着十几个少数民族,也是我国少数民族舞蹈文化遗产储存最多的地方,因此说,西南民族大学舞蹈院系拥有着丰厚的舞蹈教育资源。诸如此类,我国6所民族大学中的舞蹈院系若能分别担当大学所在地方的少数民族舞蹈资源的挖掘与整合工作,并将此纳入高校舞蹈教育行为之中,那么,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就会落到实处,并能够代代传承下去。
普通高校的少数民族舞蹈教育
普通高校舞蹈教育始于1996年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建立的舞蹈专业,自此以后,我国各地师范类高校和普通高校也相继建立起舞蹈专业,如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系、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系、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系、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系、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系、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系、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系、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舞蹈系、四川师范大学与四川省舞蹈学院合作成立的舞蹈学院、广东湛江师范学院舞蹈专业等等。高校舞蹈教育专业在迅速发展,这也为中国少数民族舞蹈教育的开展与传播提供了条件。
21世纪将是我国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教育大发展时期,少数民族舞蹈教育者的自觉自醒,使现代教育理念、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方法与少数民族舞蹈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传承紧密联结起来,这一工程将能超越世界任何国家的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工作,因为它能从舞蹈角度将此绵延至未来,并能持续传承中华各民族传统文化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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