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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舞剧《宝莲灯》

首演于1957年的《宝莲灯》,是中国当代第一部具有典型意义的大型民族舞剧。

它是取材于中国传统的神话故事《劈山救母》:故事中描写向往人间幸福美好生活的仙女三圣母,与青年书生刘彦昌邂逅,一见钟情,但是却受到自己的哥哥二郎神的百般阻挠。聪明的三圣母借用了“宝莲灯”的神力,击败了二郎神的法术,与刘彦昌结为夫妻,并且喜得贵子,取名“沉香”。

但是二郎神并不甘心,唆使吠天犬盗走了宝莲灯,而趁机捉走了三圣母,把她压在华山底下,永世不得翻身。三圣母的儿子沉香被霹雳大仙所救,并教他习武。沉香刻苦练功,终于练就了一身武艺,力大无比。用剑劈开华山救出了自己的母亲,一家人终于得以团圆。

舞剧《宝莲灯》紧紧扣着爱情的这条主题,充分的利用了舞蹈手段塑造了六个活生生的不同的人物形象:三圣母的长袖、刘彦昌的水袖、沉香的剑、霹雳大仙的拂尘、二郎神及吠天犬的身法技艺,均是在戏曲舞蹈的基础之上加以发展创造,富于表现力。还有扇子、手绢、“莲湘”(一种带响的花棍)、“大头舞”(假面)都以丰富多彩的汉族民间舞来烘托了喜庆的气氛。

《宝莲灯》对于中国舞剧的发展具有开拓的意义,在国内外的舞台上都受到广泛好评,产生了不可忽视的重大影响。

这部作品获得“20世纪经典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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