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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天使”刘岩产生合约纠纷

本报讯 根据汶川“芭蕾女孩”李月的故事改编的影片《炫舞天鹅》刚刚入围“洛杉矶国际家庭电影节”,昨日片方曝光了影片拍摄过程中与“奥运天使”刘岩之间产生的合约纠纷,并表示将运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而刘岩则表示不想就此做任何回应。

 

《炫舞天鹅》片方代表称:“《炫舞天鹅》摄制组与刘岩于2009年11月22日签订关于刘岩担任副导演的合同书。其主要负责剧本第4场、55场及83场的舞蹈场景总设计及编导。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合同签订工作周期为六天,并应参加电影的开机仪式及首映仪式。”然而《炫舞天鹅》2009年12月10日在北京中影集团大厅举行开机仪式,刘岩以作为冬奥会火炬手为由没有出席当天的开机仪式。

 

据剧组相关人士表示:“之后,剧组在拍摄期间多次与刘岩联系,并多次调整拍摄计划,将刘岩负责的戏分向后调整,但其始终未守约出现,致使后来因其不能到场而直接删掉与原剧本第4场剧情相关的1-5场精彩戏分。后剧组又多次跟她联系,但她一直以‘时间无法配合’等各种理由进行推托,剧组不得不削弱55场和83场等大舞蹈段落的舞蹈元素,最后迫不得已放弃继续等她的计划。”

 

对于剧组的说法,记者昨日致电刘岩,她听到这个消息时称,有些问题无法向媒体说明,而且这种双方各说各的方式更容易让问题混淆了,所以她坚持表示在媒体上不做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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