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不一定“合理”
- 舞蹈知识
- 2018-11-08
- 290
每年五六月份是论文答辩季,从本科到硕士到博士。“舞蹈”自从成为“舞蹈学”研究对象而拓展出了大学、研究生、教授导师研究员后,这“年关”是必须过,要让学术推动和考量艺术。
论文答辩要有题目和关键词,使用频率最高之一的便是“中国民族民间舞”。关于这一称谓,其实已有了两论——分别是《中国民间舞的守望》(《舞蹈》2006.2)和《韩国太妃落花溪——再谈“中国民族民间舞”的称谓》(《舞蹈研究》2007.4),现在又来三论,啰嗦了。可不啰嗦清楚还真不行:一位研究“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的研究生在论文中忽而“民间”,忽而“民族”、忽而“民族民间”,到头来死活说不清其标题的学术内涵与外延,急得直哭。说不清的东西肯定也跳不明白,艺术上亮出“中国民族民间舞”名片的蒙古族《珠岚舞》,怎么看怎么像复活的元代宫廷《十六天魔舞》,不说姿势动作,光那服饰道具的行头,民间就是砸锅卖铁也置不起,可它又不敢昂首称“蒙古族古典舞”……
无论学术还是艺术,中国舞蹈界都有一杆猎猎招展的大旗——“存在即合理”:管它说清说不清,既然北京舞蹈学院和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都挂着“中国民族民间舞系”的牌子,既然 “荷花奖”都命名为“中国民族民间舞比赛”,还能不合理吗?鲁迅先生《狂人日记》有言:“从来如此便对吗?”这种批判和探索精神时下已基本“流产和断种”,所以我们只是把“存在即合理”的话补全来说事——那是黑格尔说的“合乎理性的存在即合理”。“理性”有经济理性、政治理性、哲理、法理等,对舞蹈而言,当以艺术理性为先。大约是孤陋寡闻,还真的没怎么见过关于“中国民族民间舞”艺术理性思辨的阐释。
为了安慰那位流泪的研究生,一位理论老师很不确定地吐露出了一种似乎权威的说法:“中国民族民间舞”就是“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和汉族民间舞”的综合称谓。仔细回忆,相似的说法可能还有吴晓邦先生当初《舞蹈分类学刍议》中提到的“……我们目前中国古典舞、民间舞、各少数民族舞蹈、芭蕾舞、现代舞的各自分类……”(吴晓邦《舞论文集》,15页,中国舞蹈出版社,1989年)。这种阐释在概念的外延上似乎没问题,可听起来总觉得别扭——问题出在了概念内涵的混沌。
中国有56个民族,许多民族都有自己“大传统”的古典舞和“小传统”的民间舞,可谓“中国各民族舞蹈”,算做A。A中包含着中国各民族中许多民族的古典舞,像已消失的彝族《南诏奉圣乐》,公元802年在长安展示过;又像青海玉海藏族寺庙古典舞中仍存活着的《格萨尔王》、《僧舞》和清代满族留下的《礼仪舞》,与汉族复活的《秦王破阵乐》、《祭孔舞》和《霓裳羽衣舞》一样。它们算做A1。A中还包括中国各民族中的民间舞,它们同属二级概念,并列着像藏族的果谐、维吾尔族的刀郎、蒙古族的“筷子舞”、朝鲜族的“农乐舞”和汉族“北方的秧歌南方的灯”等。它们算做A2。其等式是A= A1+ A2。现在让56个民族中的55个少数民族的许多古典舞和民间舞与一个汉民族中的民间舞并列,显然有违XA1+55A2>A2(设X>1)最简单的语法和逻辑关系。
此外,“少数民族舞蹈”字样而今多改用“各民族舞蹈”了。本来嘛,国家无大小,民族也不能按人口多少来排列文化艺术(包括舞蹈)的高下。1985年12月2日,季羡林、任继愈两位学术巨擎在致中央领导的信里写道:“我们今天谈中国哲学史、中国佛教史等等,如果不把其他兄弟民族,首先是藏族的哲学和佛教搞清楚,能称得起是中国哲学史、中国佛教史吗?”(《光明日报》,2011.5.26。)即便生存环境和经济状况不佳,按照马克思“经济发展与艺术发展不平衡规律”,少数民族的舞蹈艺术也未必低下。就拿中国民间舞来讲,汉族民间舞的种类未必有藏族民间舞丰富多彩,怎么好傲视群雄,以一当“五十五”。
吴晓邦先生《舞蹈分类学刍议》的动机非常明确——“如果不按种类分清,那么基本理论就无法进行下去”(同前)。可惜,后来的“基本理论”并未踏踏实实做好。像中国古典舞,老早就被“谁见过活的古典舞”和“以古典舞的名义”弄蒙了,人人都去“创新”古典舞。所以,即使亲眼见到青海玉树活的古典舞,也只能视而不见;真的把孙颖老师从汉画像砖石中激活的《相和歌》放进CCTV比赛,也只能在35个群舞中给它排名32。又像学院中的中国民间舞,也是被缠夹不清的“原生态”等概念搞糊涂。当我们把这个植物学的术语轰轰烈烈地全部馈赠给作品形态的舞台民间舞《云南映象》时,此后的中国民间舞“非遗”保护运动就不知用什么“生态”概念了——也许可以用“原原生态”?凡此种种,不幸被吴晓邦先生言中。
任何理论体系都是开放的,一旦封闭它便死亡。理论来自实践,回过头来又指导实践。理论弄乱了,实践也会跟着乱。还是说中国民间舞,《云南映象》被冠以“原生态”后,许多生活形态的“非遗”民间舞纷纷打扮成作品形态涌向舞台。这在中国民间舞的舞台实践上没问题,可问题都留给了与生活同在的原生民间舞,致使它们在迅速地变异和瓦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理论家们又抛出了“衍生态”的桂冠戴在了《云南响声》头上,结果又让致力于作品形态民间舞的编导们一头雾水:这“衍生态”舞蹈咋整啊……
同样是为了安慰那位研究生,在座的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的桑姆老师用了反戈一击的方式:“全是你们舞蹈理论家搞乱的!”桑姆老师是搞教学实践的,从1962年一直到2002年,花了四十年的时间才做出了一个“藏族舞蹈女班教材”。她所以愤激,是因为某些中国舞蹈理论实在髦得合时,让人晕菜:前天还死守“不分舞种”阵地的理论家们,昨天吹响了“原生态”的集结号,在今天就冲上了“衍生态”的新高地……这些与时俱进的行为更像“舞蹈活动家”们做的事。
前些日子,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各民族的代表都有,都是搞“中国民间音乐”、“中国民间美术”、“中国民间戏曲”的,当然还有搞“中国民间舞蹈”的,全在中国民间草根艺术的范畴中。由此又想到了北京舞蹈学院罗雄岩老师一版再版却不改称谓的专著《中国民间舞蹈文化》,想到了许淑瑛老师一说再说而不加赘语的“中国民间舞元素教学法”(她生前最后的讲座题目依旧是《中国民间舞元素化教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想到了田露和于晓雪《学院派民间舞如何走上舞台》、《中国民间舞表演的个性风格》专题讲座……虽然他们有的论述生活形态的中国民间舞,有的论述规训形态的中国民间舞,有的论述作品形态的中国民间舞,但他们的共同点都是不沾不粘、清清爽爽地使用了“中国民间舞”之称谓。
论文答辩要有题目和关键词,使用频率最高之一的便是“中国民族民间舞”。关于这一称谓,其实已有了两论——分别是《中国民间舞的守望》(《舞蹈》2006.2)和《韩国太妃落花溪——再谈“中国民族民间舞”的称谓》(《舞蹈研究》2007.4),现在又来三论,啰嗦了。可不啰嗦清楚还真不行:一位研究“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的研究生在论文中忽而“民间”,忽而“民族”、忽而“民族民间”,到头来死活说不清其标题的学术内涵与外延,急得直哭。说不清的东西肯定也跳不明白,艺术上亮出“中国民族民间舞”名片的蒙古族《珠岚舞》,怎么看怎么像复活的元代宫廷《十六天魔舞》,不说姿势动作,光那服饰道具的行头,民间就是砸锅卖铁也置不起,可它又不敢昂首称“蒙古族古典舞”……
无论学术还是艺术,中国舞蹈界都有一杆猎猎招展的大旗——“存在即合理”:管它说清说不清,既然北京舞蹈学院和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都挂着“中国民族民间舞系”的牌子,既然 “荷花奖”都命名为“中国民族民间舞比赛”,还能不合理吗?鲁迅先生《狂人日记》有言:“从来如此便对吗?”这种批判和探索精神时下已基本“流产和断种”,所以我们只是把“存在即合理”的话补全来说事——那是黑格尔说的“合乎理性的存在即合理”。“理性”有经济理性、政治理性、哲理、法理等,对舞蹈而言,当以艺术理性为先。大约是孤陋寡闻,还真的没怎么见过关于“中国民族民间舞”艺术理性思辨的阐释。
为了安慰那位流泪的研究生,一位理论老师很不确定地吐露出了一种似乎权威的说法:“中国民族民间舞”就是“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和汉族民间舞”的综合称谓。仔细回忆,相似的说法可能还有吴晓邦先生当初《舞蹈分类学刍议》中提到的“……我们目前中国古典舞、民间舞、各少数民族舞蹈、芭蕾舞、现代舞的各自分类……”(吴晓邦《舞论文集》,15页,中国舞蹈出版社,1989年)。这种阐释在概念的外延上似乎没问题,可听起来总觉得别扭——问题出在了概念内涵的混沌。
中国有56个民族,许多民族都有自己“大传统”的古典舞和“小传统”的民间舞,可谓“中国各民族舞蹈”,算做A。A中包含着中国各民族中许多民族的古典舞,像已消失的彝族《南诏奉圣乐》,公元802年在长安展示过;又像青海玉海藏族寺庙古典舞中仍存活着的《格萨尔王》、《僧舞》和清代满族留下的《礼仪舞》,与汉族复活的《秦王破阵乐》、《祭孔舞》和《霓裳羽衣舞》一样。它们算做A1。A中还包括中国各民族中的民间舞,它们同属二级概念,并列着像藏族的果谐、维吾尔族的刀郎、蒙古族的“筷子舞”、朝鲜族的“农乐舞”和汉族“北方的秧歌南方的灯”等。它们算做A2。其等式是A= A1+ A2。现在让56个民族中的55个少数民族的许多古典舞和民间舞与一个汉民族中的民间舞并列,显然有违XA1+55A2>A2(设X>1)最简单的语法和逻辑关系。
此外,“少数民族舞蹈”字样而今多改用“各民族舞蹈”了。本来嘛,国家无大小,民族也不能按人口多少来排列文化艺术(包括舞蹈)的高下。1985年12月2日,季羡林、任继愈两位学术巨擎在致中央领导的信里写道:“我们今天谈中国哲学史、中国佛教史等等,如果不把其他兄弟民族,首先是藏族的哲学和佛教搞清楚,能称得起是中国哲学史、中国佛教史吗?”(《光明日报》,2011.5.26。)即便生存环境和经济状况不佳,按照马克思“经济发展与艺术发展不平衡规律”,少数民族的舞蹈艺术也未必低下。就拿中国民间舞来讲,汉族民间舞的种类未必有藏族民间舞丰富多彩,怎么好傲视群雄,以一当“五十五”。
吴晓邦先生《舞蹈分类学刍议》的动机非常明确——“如果不按种类分清,那么基本理论就无法进行下去”(同前)。可惜,后来的“基本理论”并未踏踏实实做好。像中国古典舞,老早就被“谁见过活的古典舞”和“以古典舞的名义”弄蒙了,人人都去“创新”古典舞。所以,即使亲眼见到青海玉树活的古典舞,也只能视而不见;真的把孙颖老师从汉画像砖石中激活的《相和歌》放进CCTV比赛,也只能在35个群舞中给它排名32。又像学院中的中国民间舞,也是被缠夹不清的“原生态”等概念搞糊涂。当我们把这个植物学的术语轰轰烈烈地全部馈赠给作品形态的舞台民间舞《云南映象》时,此后的中国民间舞“非遗”保护运动就不知用什么“生态”概念了——也许可以用“原原生态”?凡此种种,不幸被吴晓邦先生言中。
任何理论体系都是开放的,一旦封闭它便死亡。理论来自实践,回过头来又指导实践。理论弄乱了,实践也会跟着乱。还是说中国民间舞,《云南映象》被冠以“原生态”后,许多生活形态的“非遗”民间舞纷纷打扮成作品形态涌向舞台。这在中国民间舞的舞台实践上没问题,可问题都留给了与生活同在的原生民间舞,致使它们在迅速地变异和瓦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理论家们又抛出了“衍生态”的桂冠戴在了《云南响声》头上,结果又让致力于作品形态民间舞的编导们一头雾水:这“衍生态”舞蹈咋整啊……
同样是为了安慰那位研究生,在座的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的桑姆老师用了反戈一击的方式:“全是你们舞蹈理论家搞乱的!”桑姆老师是搞教学实践的,从1962年一直到2002年,花了四十年的时间才做出了一个“藏族舞蹈女班教材”。她所以愤激,是因为某些中国舞蹈理论实在髦得合时,让人晕菜:前天还死守“不分舞种”阵地的理论家们,昨天吹响了“原生态”的集结号,在今天就冲上了“衍生态”的新高地……这些与时俱进的行为更像“舞蹈活动家”们做的事。
前些日子,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各民族的代表都有,都是搞“中国民间音乐”、“中国民间美术”、“中国民间戏曲”的,当然还有搞“中国民间舞蹈”的,全在中国民间草根艺术的范畴中。由此又想到了北京舞蹈学院罗雄岩老师一版再版却不改称谓的专著《中国民间舞蹈文化》,想到了许淑瑛老师一说再说而不加赘语的“中国民间舞元素教学法”(她生前最后的讲座题目依旧是《中国民间舞元素化教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想到了田露和于晓雪《学院派民间舞如何走上舞台》、《中国民间舞表演的个性风格》专题讲座……虽然他们有的论述生活形态的中国民间舞,有的论述规训形态的中国民间舞,有的论述作品形态的中国民间舞,但他们的共同点都是不沾不粘、清清爽爽地使用了“中国民间舞”之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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