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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罗最仁 民族舞蹈传承人

壮族师公舞,是象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篇目。在该县中平镇架村,耄耋老人罗最仁从17岁开始,就从事师公舞的表演,日前,笔者专程采访了他。


今年已85岁高龄的罗最仁老人说,师公舞源于殷商时代的巫舞,从中原流入广西后,与广西当地的“傩舞”相结合,逐渐演变成现在的民间祭祀舞蹈。1944年,年仅17岁的罗最仁就与师傅学习师公舞。他表演时,头戴面具,双腿弯曲分开,侧身抬腿,手持木剑或者钢剑挥舞。唱腔有五言壮欢、勒脚欢等,一旁还有人负责拍击陶制蜂鼓,蜂鼓一头大一头小,发出“咚”、“嘭”声,由于是陶瓷制,声音古朴而沉雄,节奏感很强。


罗最仁老人说:在每年农历正月十五等节日,象州壮族人开展民间祭祀活动时,他都被邀请去跳师公舞,而师公舞常常将活动带入高潮。


师公舞作为壮族民间表演艺术,特别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表演的剧目如《甘玉娘》、《鲁班》、《杨文广》等仍不失为民族文化遗产。1963年,当时的河池专区文化部门认为不能让师公舞这一民族文化艺术失传,发给罗最仁800元钱,叫他添置师公舞道具、服装,对师公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罗最仁带着他的徒弟,让一度停跳的舞蹈得以继续表演。1985年,国家文化部舞蹈研究所和广西戏剧研究室派人到罗最仁家,对罗最仁等人表演的师公舞进行录音、录像。此后,县文化部门搜集整理出师公舞锣鼓牌11个,剧目8个,罗最仁因表演的师公舞引人注目,数千次获邀到附近乡镇表演。


自1944年至2010年,罗最仁在50多年的时间里,带领徒弟表演师公舞,使这民族传统艺术不失传。2007年,壮乡师公舞被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篇目,2010年罗最仁老人获县文化部门授予“民族舞蹈传承人”荣誉,并发给1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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