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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的歌舞艺术

五四运动后,学校教育具有了新思想、新观念和新道德,以美育为核心的中小学歌舞,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了新的突破,具有时代的风貌。这一时期所产生的歌舞、歌舞剧,是以真、善、美教育为目的的。

1920年左右,在北京中小学里流行一种《优秀舞》,是由教会学校推行的。据文字记载,《优秀舞》由五个基本部位组成,脚和手的动作与芭蕾舞的五个基本部位相似,但不立足尖,不如芭蕾舞的动作严谨。不久,《优秀舞》流传到上海的中小学校,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该舞蹈是五四运动后最早流行在中小学校的一种外来舞蹈。

1923年,在上海中小学和部分体育学校盛行《形意舞》。《形意舞》是指舞蹈动作要结合剧情,以形象来抒发情志,是形象与意识相结合的舞蹈。

各国的“土风舞”(即民间舞)也开始在中小学校流传,从而丰富了学生们的艺术生活。

为了促进少年儿童的求知欲,充实学校的歌舞艺术,一部分教师以传统歌舞为基础,适当吸收外国舞蹈,根据通俗的曲调和浅显易懂的歌词编创了不少歌舞。如《霓裳舞》、《飞絮舞》等。这些短小精悍的歌舞容易被儿童所接受,它是教育当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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