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总策划甲丁等痛斥演出界恶性竞争
- 舞蹈新闻
- 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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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内演出商恶性竞争,席琳狄翁去年亚洲巡演的来华演出流产
在本报刊出《来华海外演出须打假》、《遏制海外来华作假演出》等系列报道后,一位上海演出界的业内人士致电记者,讲述了一个演出市场的“经典案例”:他的一个朋友曾做过南美一个舞蹈团中国巡演的总代理,以每场6万元的价格请朋友在北京等地分销。不想,一周之后,有人上门来推销海外舞蹈项目,说“出场费只需12万元,很便宜!”那朋友打开资料一看,当即哭笑不得:就是他代理的那个舞蹈演出,只是转了一圈,6万元的出场费,转眼就翻了一倍了!
2005春节晚会总策划、音乐人甲丁最近指出:“海外来华的‘虚假’演出盛行,只不过是中国演出市场不规范的一大表现。演出界的层层转包、恶性竞争等,也是演出票价居高不下、阻碍国内演出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
价格翻番几成惯例
一些演出商透露,大多数国外的著名歌手,到了中国,出场费就会涨上一倍,这几乎已经成了一个惯例。
据《三联生活周刊》披露,2001年帕瓦罗蒂、多明戈、卡雷拉斯在北京紫禁城开演唱会,拿到了380万美元的出场费,比1994年他们正处高峰期的亚特兰大那场“三高演唱会”整整高出了80万美元,北京业界传说这是有史以来“三高”拿到的最高的演出费。因此,紫禁城“三高”演出的最高票价卖到了2000美元的天价。这个票价连多明戈的经纪人也惊呼太高了,并且说自己决不会买。而当时,帕瓦罗蒂在国外体育馆演出,票价也只需二三十美元,其间相差了近100倍。正是国内存在的种种不符合国际惯例的恶性竞争,使得几乎任何一项来华的海外演出都背上了额外的高成本。
对比欧美等发达国家演出票价的平均消费指数,票价一般占据当地居民平均月收入的1%-3%。而按这样的票价水准,国内某些演出的票价可谓“高得离谱”。
中国能出最大价钱
一位演出界人士透露,欧美等海外演出来亚洲巡演,大多是以日、韩为中心。为了凑足巡演的场次,所以会考虑来中国等其他亚洲城市演出。“当初他们来中国演出,就像国内东南沿海的节目到西部演出一样,多半不为赚钱,只为凑场次、赚人气。”
不想,竟是海外演出商“小瞧”了国内演出商的“实力”。他们很快发现,中国的某些演出商会不顾行规,私下里互相“拆台”,竞相出高价来抢项目。到后来,醒悟过来的海外演出商,开始拿着项目像私下拍卖那样到处寻国内的演出商兜售。只要有人接手,他立即抬高价格后再找下一家。于是,到最终接手的那一家演出商,出场费往往比原先贵了一倍。
据说,如今国外演出商已经形成这样的规矩:来中国,就得出高价。正如本报日前刊登的《来华海外演出须打假》一文“主角”谭利华所言:“全世界的演出商都知道,中国能出最大的价钱。”
当然,也有例外。本月来华的美国歌手诺拉琼斯,其演唱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诺拉琼斯是目前全世界唱片销量最高的当红艺人,按理说票价应该比某些过气明星更加惊人。然而,由于一位从事20多年的美国演出商拿到了第一手的订单直接安排中国的演出,因此成本较低,票价也相对较低。
席琳狄翁止步天价
甲丁说:“目前国内的大多数海外演出,是被个别大型的演出公司给垄断了,他们一拿到代理权,自己并不直接操作。而是以高价转让出去。经过多次转让后,一个普通的涉外演出票价自然被炒得很高。”
从2002年开始,国内演出市场向社会开放,之后,民营演出公司陡然骤增,僧多粥少,哄抢项目更是成为必然。甲丁举例说:“我曾经洽谈过一个演出项目。如果按照正常情况接下项目,票价只需200到300元,演出商即可盈利。但是经过同行的恶性竞争,这个项目几经转手后,票价却开到了700到1000元。如是按两三百元的票价出售,演出商则可能根本无利可图。”
最为极端的一个例子是席琳狄翁的来华演出。和惠特尼休斯顿等同为美国歌坛“四大天后”之一的席琳狄翁,在去年年底原本安排了亚洲巡演的档期。然而,最初不到30万美元的出场费,在中国的演出商中兜了这么一圈后,竟有人开出了近90万美元一场的高价。但最终,据说这位演出商自知风险太大而放弃,这一项目也因为被捧成高价而变得“有价无市”,席琳狄翁来华演出因此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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